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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司法厅系统团委举行“法律服务监所行”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0日作者:湖北省司法厅
2007-12-10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仁真同志讲话
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正祥同志讲话
会 场
向未成年服刑人员赠送法律书籍和光碟
律师志愿者与帮教中队负责人签订法律帮扶协议
李艳楼律师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律师志愿者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11月28日,省司法厅系统团委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法律服务监所行”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对“法律服务监所行”活动进行全面部署。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仁真同志,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正祥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省监狱局、省律师协会、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领导和厅系统团委、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团委书记、律师志愿者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后,陈正祥强调,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共青团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这次“法律服务监所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和组织青年,围绕团省委和厅党委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湖北、法治湖北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青少年维权工作抓紧抓好。未成年服刑人员是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更需要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对他们的教育和帮助。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帮助和挽救,促进未成年服刑人员更好地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二是要整合资源、形成特色。省司法厅系统团委要发挥好系统管理的优势,整合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中的优秀青年,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和亮点。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各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在“五五”普法过程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动员优秀青年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面向学校、社区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青年为各类弱势、困难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法
律援助服务。要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更多的青年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等维权实体建设,为青少年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
要以监狱、劳教场所为依托,建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三是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进一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七项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把每一项活动要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墙报和宣传橱窗等各种宣传媒体,切实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推动活动有效深入开展。
李仁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好富有司法行政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是创新全系统共青团工作形式,拓展共青团工作领域的有效方法。全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按照《省司法厅系统团委关于开展“法律服务监所行”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动活动有效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级团组织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内容;要抓好活动过程管理,促进活动内容和效果的落实;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吸收和推广好的做法,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加强工作协调,不断扩大主题实践活动的声势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活动期间,省司法厅系统团委举行了捐赠法律图书和法制光碟仪式;8名律师志愿者与省未成年犯管教所8个中队签订了法律帮扶协议。律师志愿者还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了现场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活动。
据悉,启动仪式后,省司法厅系统团委将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深入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咨询活动、 “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编辑罪犯、劳教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